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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参加职工医保倡议书
2026-07-02 15:28:16   编辑:医保中心 点击数:  

全县各参保单位: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的重大制度安排。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保障职工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础。为确保“应保尽保、应参尽参”,现向全县各参保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依规参保,履行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人不得违反。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将面临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法律责任。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有法律强制性,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为由,不为本单位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我们倡议各用人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存侥幸、不拖延、不遗漏,做到应保尽保。

二、如实申报信息,配合数据核查

参保数据的真实准确,直接关系到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和职工待遇的公平享受。目前我县正在开展企业职工参保数据排查比对工作。各参保单位应主动配合医保部门,如实提供从业人数、参保人员等信息。请对照本单位实际用工情况,逐人核对参保状态,对排查发现的信息不一致、漏保错保等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单位基础信息和职工参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三、按时足额缴费,保障职工权益

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是保障职工及时享受住院报销、门诊共济、门诊慢特病等待遇的前提。断保或欠缴期间,职工将无法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我们倡议各参保单位将医保缴费纳入财务管理重要事项,确保每月按时申报、足额缴纳,不因欠费影响职工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

四、诚信规范经营,共建良好秩序

医保基金是全体参保人的“看病钱”“救命钱”。我们倡议各参保单位诚信参保、规范经营,不虚构劳动关系为无关人员参保,不虚报瞒报参保人数,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同维护医保制度的公平性与可持续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环境。

参保关乎职工福祉,合规彰显企业担当。请全县各参保单位积极行动起来,主动配合数据核查工作,依法为职工参保缴费,共同筑牢医疗保障防线。

如有疑问,请咨询迭部县医保服务热线:0941-5666780。



迭部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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