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面向社会征集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2021-11-29 15:00:14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为深入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深挖细查文化和旅游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坚决铲除阻碍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发展的黑恶毒瘤,现面向社会征集文化和旅游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范围

此次面向社会征集的文化和旅游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主要包括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演出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物单位和旅游行业六大类。

(一)娱乐场所主要征集线索为:侵犯消费者人身权益,扰乱文化娱乐经营管理秩序,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的;利用娱乐场所贩卖、提供毒品或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利用娱乐场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利用娱乐场所开设赌场,从事高利放贷、赌博等违法行为的;未能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存在超时经营、闭门经营及其他严重违犯《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行为的。

(二)游艺娱乐场所主要征集线索为:利用游戏游艺经营设备操纵赌博、退币、用积分兑换现金等经营行为的;无证经营、强迫、引诱、接纳、容留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及其他严重违犯《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行为的。

(三)演出市场主要征集线索为:操控演出市场经营管理秩序,非法垄断演出市场,利用演出市场欺行霸市的;利用演出市场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扰乱正常的演出市场秩序及其他违犯《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行为的。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要征集线索为:操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管理,利用网吧进行涉及毒品交易和容留吸毒、控制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的;无证经营、强迫、引诱、接纳、容留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教唆犯罪的;存在其他严重违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行为的。

(五)文物单位服务营业场所主要征集线索为:文物犯罪的组织者、出资者以及倒卖、运输、销赃、收赃、走私出境等各个环节涉及文物犯罪的人员。

(六)旅游行业主要征集线索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如招徕、组织旅游者开展经营旅行社经营业务的违法犯罪线索;未经游客同意转团拼团、擅自变更行程、超范围经营、擅自安排收费项目等暴力威胁欺客行为的;旅游行业营业点证照不全,有违法组织从事“黑店”“黑社”“黑车”“黑导”垄断经营、欺客宰客等现象的;旅游行业营业点发布虚假广告、编造虚假合同、存在不合理低价游,违反旅游合同宣传虚假信息、强迫购物消费、威胁辱骂游客、旅游包车不具备旅游客运资质,驾驶员不按照规定随意停靠、私自抬高价格、恶意驱逐游客等行为的;在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私设或提供“黄赌毒”场所诱骗威胁游客参加的;在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等场所内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行为的;旅游企业暴力抗法、阻碍执法、威胁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等行为的。

二、举报要求

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实名举报应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和联系方式等,电话举报和上门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14:30-17:30。

三、线索征集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①电话(迭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941-5623683);②电子邮箱(迭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591759194@qq.com);③信件(迭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迭部县尼傲路8号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邮编747400>);④上门等四种方式进行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

特此公告

迭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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