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迭部县2023年实施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的公告
2023-05-20 09:07:06   编辑:杨泉水 点击数:  

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鼓励基层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州人社局《关于甘南州2023年实施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迭部县2023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及项目人员范围

迭部县2023年支持155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服务。

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甘肃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二、项目单位范围

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申请项目名额,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积极参与项目。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三、扶持政策

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按月发放至项目招聘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四、组织招聘

为确保双方于8月底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9月份项目人员到岗工作,请有意愿的用人单位将用工需求表于2023年6月9日(星期五)前上报迭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办4018室,我局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经营状况及名额需求按比例分配名额,及时受理申请、信息登记和条件审核等工作。用人单位申报时须向人社部门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用人单位情况介绍,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社保待遇等材料。

招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高效对接、自由选择(招聘会时间另行通知),并现场与用人单位签订《迭部县2023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就业人才招聘会协议表》。

五、安排上岗

完成招聘任务后,用人单位按照本公告要求,及时与毕业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建立招聘毕业生日常管理台账(包括毕业生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发放生活补贴的个人社保卡号信息、工资报酬发放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认真做好毕业生岗前培训和安排上岗工作。

六、资金申报和拨付

用人单位要确保发放的工资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项目人员上岗后及时办理社保卡,并参加社会保险。招聘单位按月向人社部门为招聘的毕业生申报生活补贴,申报生活补贴须提交:用人单位向招聘人员发放工资报酬花名册、当月考勤表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省级财政将项目人员个人生活补贴资金下拨后,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县人社局提交的审核结果,按照规定的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将生活补贴按月足额发放至项目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项目人员个人生活补贴。

七、项目管理

项目人员补贴期未满自行离岗的,在剩余项目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应当进行递补,新递补人员同样享受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项目聘用人员,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聘用,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的生活补贴。

联系人:杨泉水

电 话:0941-5622031


                                                             迭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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