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部门预算细化调整公开说明
2019-04-23 16:51:02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藏医药事业发展县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健康扶贫各项政策。负责县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监督。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地方病的防治规划和方案,研究制定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策略;指导和协调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组织开展地方病科学研究,组织对地方病重大疫情、病情的处置。

(四)拟订并组织全县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标,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实施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规定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五)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并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相关工作。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再生育审批的管理工作。

(十)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许可。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十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中藏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藏医药建设,加大中藏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开展中藏医药师承教育及名中藏医评选等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县委和县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五)指导迭部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方法,发挥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建立幸福文明家庭;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生育关怀、卫生健康单位创建、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等活动。组织各种社会力量救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反映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诉求,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举报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依照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开展各项活动,定期进行换届;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协会各项规章制度;指导下级计划生育协会和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

(十六)负责落实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团体制定和执行爱国卫生工作计划;负责全国卫生县城与卫生乡镇、全省卫生城市(县城)等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公共环境卫生、防病治病、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重点行业和各乡镇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负责组织实施烟草控制等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迭部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牧村覆盖、向偏远乡镇、农牧村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贯彻落实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 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与财务股。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承担卫生健康工作行政复议、行政审批、行政诉讼和法律解释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宣传网络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科学知识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提案建议、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年度业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承办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州、县政府公布下放、调整、取消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职称评聘、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健康扶贫、“组团式”健康扶贫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与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卫生健康装备、援助项目工作;负责拟订卫生健康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局机关和预算单位财务、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卫生健康项目经费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行政事业性收费,承担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管理工作;负责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有关工作。协调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卫生健康行业学术团体管理工作。

(二)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健康与疾病预防控制股。负责拟订、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县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和负责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相关工作。负责实施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全县相关机构健康建设及业务工作;负责母婴保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负责拟订重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防治规划,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指导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组织对地方病重大疫情、病情的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体制改革与健康扶贫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等,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拟定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协调落实倾斜照顾政策,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组织落实健康帮扶政策措施,保障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四)医政与中藏医股。负责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拟订公立医院监督、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监督、指导医师、护士的执业考试;指导全县紧急医疗救援和采供血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卫生健康纠纷处理、维护公众权益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基层依法调解处理卫生健康服务纠纷,引导公众维护合法权益;负责接待、受理医疗争议的来访及投诉,承办医疗事故鉴定有关工作;办理群众医疗卫生健康方面的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卫生健康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课题项目管理、新技术应用、课题基地建设,指导卫生健康行业学术团体管理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卫生健康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中藏医药事业发展,包括中藏医医政、课题、教育及人才培养、中藏医药信息化建设,中藏医药机构、人员准入、广告审核等;制定并实施全县中藏医药事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和全县中藏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实施中藏医药工作,指导其他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中藏医药工作,规范中藏医医疗服务秩序;组织开展中藏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及名中藏医评选等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协助推进中藏医药产业发展、中藏医药文化建设、养生保健及旅游产品开发;组织实施中藏医药医养结合政策,组织开展全县中藏医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藏医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拟定全县中藏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藏医药的扶贫政策;协助推进中藏医药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和中藏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五)法监、健康权益、职业健康股与卫生应急办公室。组织落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卫生健康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解释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拟定卫生健康监督工作规范,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统筹推进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办理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起草重要会议文件、政策研究报告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交流;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实施食品安全、食品营养健康标准;负责拟定全县居民营养规划、计划,指导全县食品营养工作。组织实施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卫生健康纠纷处理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基层依法调解处理卫生健康服务纠纷,引导公众维护合法健康权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协助做好老年人维权和优待工作。负责办理卫生健康工作中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开展卫生健康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协调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拟订相关规划和预案,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应急预案,承担重大事故、自然灾害,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物资协调、伤员的紧急救治和承担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工作。

(六)人口监测、家庭发展、信息统计与老龄健康股。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统计和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指导各乡镇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各乡镇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查和考核评估;指导乡镇注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审批《生育证》工作;负责全县人口计划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人口计生统计工作。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出台和落实促进计划生育家庭的政策建议;协调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组织实施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独生子女奖励费等工作。承担健康迭部建设协调推进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与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全县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牵头履约工作。组织拟订并协同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建议;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七) 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八) 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九)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迭部县卫生健康局。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5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0万元,同上次增加2012年科学发展观奖金及老龄委人员经费,退休人员工资32万元。公用经费10万元同上次一致。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405万元,其中民生保障经费30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101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10卫生健康支出1905万元;21001卫生健康管理事物581万元;2100101行政运行581万元;

2100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919万元;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919万元。20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万元;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2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1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1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501301工资福利支出571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531.8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39.2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6.5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66万元;30202印刷费1.9万元;30204手续费0.895万元;30205水费0.19万元;30206电费3万元;30207邮电费0.2万元;30211差旅费7.13万元;30215会议费1.43万元;30216培训费2.38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85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万元;505301工资福利支出919万元;509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万元。

(五)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2.85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万元。

4.培训费

2.38万元。

5.会议费

1.43万元

6.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1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购买货物服务类258万元,同上次增加3万元,单位合并。各乡镇货物类460万元,同上次一致。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共计165.492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80.5715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60万元;专用设备0.5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4.3406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卫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统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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