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博物馆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09-24 10:14:30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职责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2.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的内容,提高展品的内涵;

3.对馆藏文物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文物安全;

4.负责承担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

5.对全县范围内的历史、民俗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

6.举办文物展出,发挥宣传窗口作用,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推动我县旅游业发展。

7.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迭部县博物馆不设内设机构,迭部县博物馆隶属迭部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管理,副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馆核定编制3人,年末实有在册职工7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机关工勤2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无离岗退休人员。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9.26万元,支出总计79.3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较少11.74万元,减少14.49%,支出增加9.7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12万元,2017年支付民俗展品复制经费1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9.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26万元,占100%;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6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8万元,主要原因是免费开放资金使用率过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9.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4万元,减少14.49%。主要原因是免费开放资金的减少,以及办公费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6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部分收入年初未列入财政拨款预算,而是省财政厅拨付免费开放奖励专项资金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12万元,人员工资及部门补助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9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列入财政拨款预算,部分收入年初未列入财政拨款预算,而是省财政厅拨付免费开放奖励专项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9.3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9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列入财政拨款预算,部分收入年初未列入财政拨款预算,而是省财政厅拨付免费开放奖励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26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等。其他文化支出12.11万元,同上年减少0.99万元,主要原因是免费开放资金减少。公用经费20.03万元公,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暖、邮电费、差旅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暖、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差旅费、手续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分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无“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总计2561016.97元,其中房屋660平方米,价值2166108.89元,其他固定资产占374114.53元,无车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7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民俗展厅展品、办公楼亮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博物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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