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09-24 10:55:41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文化、新闻出版市场、文物管理、广播影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文化市场和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产品以及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的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2.依法对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卫星接收器材销售经营单位和文化新闻出版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繁荣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市场;

3.管理营业性演出、展览、电影发行放映、音像、娱乐、网吧、游戏厅、文物、艺术品、艺术培训、书报刊市场及印刷行业和对外文化交流中的经营活动,各种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年检初审工作,承办县“扫黄打非”工作任务;

4.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处罚案卷档案;

5.总结、交流文化稽查工作经验,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有关规章和制度的建议;

6.联络、协同有关执法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工作。充分实施文化稽查职能,促进文化、新闻出版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7. 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迭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不设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4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其中:设队长1名(副科级),隶属于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管理。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13.01万元,支出总计113.0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2.62万元,增长60.55%,支出增加42.62万元,增长60.5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及上级部门补助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3.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0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1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2万元,增长60.55%。主要原因是工资及上级部门补助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62万元,增长60.55%。主要原因是工资及上级部门补助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9万元,减少5.8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3.01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01万元, 较上年增加42.6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上级部门补助经费增加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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