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09-15 15:22:47   编辑:迭部县文体广电局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争取全县重点文体广电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文体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拟定全县文化旅游产业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全县文化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拟定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方案、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发地方特色文化旅游线路、特色商品等工作,大力扶持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四)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及申报,征集保护珍贵古籍,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和推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各门类艺术、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和组织管理全县重大文化、体育、旅游节会活动及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等工作,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明需求,传承和弘扬迭部本土文化。

(七)负责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文物的保护、抢救、勘探发掘、利用和宣传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申报全国、省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指导、检查全县文物安全工作。

(八)负责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安全传输播出工作。对广播电视节目机构及节目内容、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审查。贯彻执行有关广播电视技术政策和标准,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指导和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建设发展与安全工作。

(九)依法管理文化旅游市场。负责监管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影视、出版、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企业、农家乐)市场的发展和安全生产。指导开展全县文化旅游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对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组织查处文化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受理旅游投诉,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与公安、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文化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文化旅游市场正常秩序。

(十)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运行监测、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建设智慧旅游体系,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

(十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等各类人才培训、职业资格等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类社会团体登记、变更、备案、注销前审核等工作。

(十二)按规定编制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事业经费预算,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国有资产。

(十三)推行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突出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群众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和推进青少年文化体育工作,开展全民体质监测;负责国家、省、州级竞技体育参赛选手的推荐、选拔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文旅局设5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综合股、文化体育股、广播电视股、旅游股、规划项目股.

(三)直属事业单位

迭部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俄界文物所,旺藏景区管理委员会、俄界景区管理委员会、措美峰景区管理委员会。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5371万元,支出总计5363.24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049.38万元,减少36.21%,支出减少4129.84万元,减少43.50%。主要原因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未举办大型节庆活动;2018-2019年重点项目已建设完成,2020年新建项目减少;因机构改革,原有事业人员转隶到下属单位。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3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7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未举办大型节庆活动;2018-2019年重点项目已建设完成,2020年新建项目减少;因机构改革,原有事业人员转隶到下属单位。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36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75万元,占13.01%; 项目支出4665.49万元,占89.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未举办大型节庆活动;2018-2019年重点项目已建设完成,2020年新建项目减少;因机构改革,原有事业人员转隶到下属单位。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75万元,较上年减少1064.9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已实施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49.38万元,减少36.21%。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未举办大型节庆活动;2018-2019年重点项目已建设完成,2020年新建项目减少;因机构改革,原有事业人员转隶到下属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4.91万元,增长356.68%。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力度投入加大。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6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29.84万元,减少43.50%。主要原因是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未举办大型节庆活动;2018-2019年重点项目已建设完成,2020年新建项目减少;因机构改革,原有事业人员转隶到下属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7.15万元,增长356.02%。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力度投入加大。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01.51万元,占96.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39.46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力度投入加大;农林水支出59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59万元;其他支出50万元,占0.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力度投入加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1.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6.67万元, 较上年减少929.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减人减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0万元,较上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4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景区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要原因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减少6万元,减少7.5%,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5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主要用于省、州、县、乡内因公出行、旅游执法检查、旅游规划及项目现场督察、景区景点调研。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宣传迭部旅游资源。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文旅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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