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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自建房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暨城区及周边乱建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通告
2024-10-21 10:21:13   编辑:迭部县住建局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扎实推进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甘肃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迭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和迭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及周边乱搭乱建行为集中整治的督办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排查范围。对县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三、排查内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四、排查方式。整治办组织专人全面核查,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将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行业部门职责进行移交督办。

五、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部门重视不够、推诿扯皮的,在全县范围通报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迭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迭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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