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住建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10-31 14:56:36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城乡规划、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以及建设科技、技术经济等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2、承担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

3、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

4、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5、监督国家和省上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

6、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7、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监督实施;

8、承担建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

9、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

12、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工作。

13、监督管理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县城区市政公用、环卫设施、景观、照明及园林绿化设施等的管理、维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单位基本情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股、城乡建设股、房产与住房保障股、工程建设管理股、规划与执法监察股,加挂规划局、房地产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共有干部职工26人,核定编制12名(行政9名,工勤1名),领导职数7名。同时,对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县城市环境卫生大队“三定”规定进行梳理核定。共有干部职工85人,核定编制16名。目前,按照住建局“三定”规定16项职责确定权力事项243项,退休职工13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5398.54万元,支出总计12717.8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708.56万元,增长58.91%,支出增加3034.32万元,增长31.336%。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398.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98.54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71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26万元,占9.74%; 项目支出11373.61万元,占89.4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5万元,占0.01%。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236.81万元,较上年增加2680.6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建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39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08.56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53.59万元,增长87.7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717.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15.68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72.92万元,增长84.47%。主要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增加 。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9.26万元,占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5.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街道路灯及楼体亮化电费60万元;天阳供热公司煤款补助500万元;县综合办公楼暖气费83万元等支出从项目支出中列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01万元,占0.0016%,较年初预算数较少4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部分从社保资金中支出;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0.0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州级补助奖励资金,未列入县级预算;城乡社区支出3111.95万元,占24.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11.9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在年中增加预算;农林水支出616万元,占4.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年中增加预算;住房保障支出9059.31万元,占71.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59.31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9.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7.36万元, 较上年增加36.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01.9万元,较上年增加38.17万元,主要原因是供暖公司煤款补助及城区亮化、绿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车辆维修维护费、劳务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18年正值我县处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加之我局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6个标段及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都在各乡镇,故而为了监督项目进度及安全质量等,下乡频繁,致使车辆损耗大,并对公务车进行大维修(更换发动机),车辆运行费随之增大。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业务量大,项目前期及下乡督查工作频繁。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58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县内因公出差,项目前期出差、下乡督查各乡镇生态文明建设、农村危房建设、棚改项目建设及环境卫生下乡督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单位公车出差量大导致车辆发动机损坏严重,故我单位对公务车辆进行发动机更换维修。

公务接待费0.4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住建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重大项目建设督查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3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历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6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52人,2018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维护费0.78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手续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工会费、集中供热煤款补助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38.17万元,增长12.64%,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天阳供热公司煤款补助增加。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压缩式垃圾车、洒水车、扫路车、升降车、吸污车、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车、攀登车、摩托车、泔水车等。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货物采购主要用于采购档案盒、打印机、电脑、打印纸、制服、环卫工具、吸污车等、采购服务主要用于打印机维修、展板制作、托运费等政府采购工程主要用于城区垃圾箱的购置及安装。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甘肃省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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