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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报告
2022-12-05 15:31:24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迭部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南办字〔2019〕8号)精神,现将迭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通知撤销科教与执法监察股。调整内设机构职责的股室分别是:综合股、城乡建设股,调整的职责分别为:

(一)综合股增加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

(二)将科教与执法监察股调整为城乡建设股:负责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综合开发和垃圾、污水处理工程、管网配套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核算、收取、监管工作;拟定市政公用行业技术标准和市政公用企业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全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拟定全县工程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工程抗震勘察与设计规范的设施;负责旧有建筑物的抗震鉴定、加固和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人防建设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人防工程建设专业规划;拟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各项保障方案;监督检查各项人防建设规划及计划的实施,负责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农牧村住房建设、农牧村住房安全和农牧村危旧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牧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全县村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村建设,参与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负责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安全生产、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及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办理相关涉法事务;编制和组织实施行业科技发展项目计划;拟定全县建筑节能规划;负责新建建筑实施节能标准的监督管理;负责既有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和新技术、新产品、新能源的推广应用;负责建设行业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技术职称的管理;组织建设行业执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和考核定级工作;指导本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市场、城镇建设、房地产管理的综合执法检查职责。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质量,根据(甘建设[2019]173号)和(甘建设[2019]244号)要求,负责县域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调整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4个内设机构:即综合股、城乡建设股、住房保障股、工程建设管理股。

2、机构设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8人。领导职数3人,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局机关实有8人;下属迭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实有81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核定事业编制12人;迭部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实有人员4人,其中站长1人,副站长1人,副主任科员1人,职工1人,核定事业编制3人,实有4人;迭部县城市环境卫生大队实有人员18人,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1名,核定事业编制6名;共计在职人员111人,退休职工29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2552.1万元,支出总计15585.71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了4471.9万元,减少26.27%,支出减少3956.88万元,减少20.25%。主要原因是2021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任务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上年大幅减少,相应的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减少;相应项目资金支出也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55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52.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58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5.83万元,占7%;项目支出14359.88万元,占93%。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30.15万元,较上年减少3033.61万元,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致使年末结转结余数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55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71.9万元,减少26.27%。主要原因是2021年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任务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上年大幅减少,相应的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58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56.88万元,减少20.25%。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投资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减少,项目资金支出也相应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5.79万元,占2.2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5.7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85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0万元,占1.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583.48万元,占29.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28.18万元;农林水支出693万元,占4.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568.67万元,占16.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68.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4.09万元,占29.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24.09万元;其他支出2579.71万元,占16.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79.7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农林水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5.83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925.92万元, 较上年增加109.3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补助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19.54万元、津贴补贴501.69万元、奖励工资0.45万元、住房公积金97.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13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23.85万元;其中:退休费22.81万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1.04万元;(3)商品服务支出276.06万元,较上年减少183.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压减“三公”经费要求,压缩了办公费和部分费用支出。其中专项经费266.06万元;公用经费10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7.82万元、印刷费4.81万元、手续费0.33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54.39万元、邮电费2.28万元、取暖费1.05万元、差旅费7.29万元、维修维护费70.39万元、租赁费1.8万元、培训费0.54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79.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68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部门“三公”经费总支出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压减“三公”经费要求,压缩了公务接待次数,公务车辆参加公车改革已上交,未产生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1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级环境卫生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次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3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共计276.0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0万元,专项经费266.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城区主街道路灯及楼体亮化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城区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清洁工工资、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减少183.3万元,减少率40%,主要原因是按压减“三公”经费要求,压缩了办公费和部分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压缩式垃圾车、扫路车、洒水车、吸污车、泔水车、挖掘机、自卸车、装载机、高空作业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扫路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8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区亮化、美化项目,采购污水处理设备购置、路灯设备、环卫用具、车辆维修,办公设备购置、印刷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制度建设情况。严格按照财政局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以及内控文件的要求,贯彻执行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预算,确保在年末未超过预算标准。

(2)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我局认真落实科学监管理念,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确保了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在具体工作中,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行财务制度规定,切实抓好经费保障、行政执法和财会管理等工作。

(3)综合管理情况。资金使用合规,严格按照资金来源、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严格执行县财政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厉行节俭,反对奢侈浪费,按制度办事,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实处,每一环节按程序进行。

(4)整体绩效。我局绩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

我局2021年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良好,我们将继续加强财务管理,积极学习,严格执行《预算法》。争取次年预算支出工作更上一层楼,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程序规范,票据齐备,努力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迭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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