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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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作者: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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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制定迭部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一)公开目录 1、领导情况 局长、副局长 2、主要职责 (局属事业单位、办公地址) 3、大气环境质量 4、水生态环境质量 5、土壤环境质量 6、行政处罚 7、双随机一公开 (二)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迭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公开相关政务信息。 (一)申请方式 1.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迭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二)申请受理 行政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规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对于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信息公开主体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三)受理登记 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签收、登记、审核及跟踪督办制度。各级行政机关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第一时间按规范格式进行登记,建立台账,确认正式受理时间。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 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 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对受理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从确认受理之日起开始对整个办理流程进行跟踪并作流转登记,确保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 三、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迭部县人民政府统办楼5楼5010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41-5625590 |
附件【申请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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