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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2026-07-17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2026年5月18日,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迭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3-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经营主体提醒告知书》,要求涉及企业于5个工作日内补报年度报告并申请信用修复。截至2026年5月26日,迭部诚至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2户企业仍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之规定,在期限内未补报年度报告。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我局已立案调查。

经查,迭部诚至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2户企业存在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事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1: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迭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清理连续两年或以上未年报企业的公告》截图1份1页,执法人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迭部诚至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2户企业,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证明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事实。

证据2:执法人员到迭部诚至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2户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核查制作的《企业实地核查记录表》,证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迭部诚至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联系的事实。

证据3:执法人员电话联系记录,证明通过登记的联系电话无法与迭部诚至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联系的事实。

由于当事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以及登记的联系电话无法与迭部诚至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2户企业取得联系,我局于2026年6月5日依法在迭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文书送达公告》发布公告向当事人送达了《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期为三十日,告知对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要求听证。

本局认为,迭部诚至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2户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之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对迭部诚至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2户企业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迭市监处罚〔2026〕28号等)。

本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公告形式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迭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临潭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电话:0941-5622189

联系地址:迭部县西河滩岷日路112号


附件: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当事人:迭部诚至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2户企业,主体资格证照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详见附件)


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

  
附件【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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