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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部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04-22   作者:迭部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点击数:  

一、机构名称

迭部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二、主要职责

县教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和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教育工作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拟订全县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发展、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监督、检查基层学校党支部执行党规、党纪情况;负责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接待受理有关群众来信、来访,沟通党委与群众的联系渠道。

(四)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指导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县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和发布。

(六)负责组织检查、指导、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七)负责管理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财务管理制度;对教育经费、教育投资、教育捐资的管理及审计工作;多渠道统筹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八)充实和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定。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与安全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负责全县中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统考、学考以及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大中专报名及考务工作。

(十一)负责民办教育的管理、审批工作。

(十二)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

(十三)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检查监督。

(十四)负责对本县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监测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

(十五)组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做好教育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培训工作;依法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十七)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工作,组织指导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教育管理信息、统计等工作。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项目建设和教学设备设施建设,努力改善中小学和幼儿园办学条件。

(十九)负责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供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二十)研究提出促进科技队伍发展的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培训工作,科技信息、宣传、统计等工作;指导协调科技管理工作和“科技兴县”等工作。

(二十一)职能转变。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科技及国(境)外人才智力方面的能力建设。

1.承办全县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负责县科技型企业、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技术创新、研究、推广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管理,组织县级重点科技产业化项目招标与实施,县级优秀新产品评定工作;负责全县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培育与管理,负责科技政务网、科技信息网、科技交易网工作。

2.负责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国外人才智力政策,促进与国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教师资格认定;职业学校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或休学审批;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三、内设机构

综合股、教育和安全股、计划财务股、教师发展股、科技股、招生考试办公室

四、下属事业单位

1.迭部县教育科学研究室

2.迭部县电化教育中心

3.迭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班子成员

李五十七 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徐贞姬   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杨 勇    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杨永洁   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41—5621281

传 真: 0941--5622032

邮政编码:747400

地址:迭部县西环路4栋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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