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全县电子秤市场秩序的提醒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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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 09:25:51 编辑: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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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消费者、经营户: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计量行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环境。切实加强用于贸易结算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和强制检定工作,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为消费者营造公平的消费环境,特告知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管理要求,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须进行强制检定,检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停止使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将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 2.各类经营户要主动停止使用外观不合格的电子秤,配备外观符合国家标识规范的电子秤。各类经营户在与消费者现场交易时,应当明示法定计量单位、计量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量值。如消费者有异议的,经营者应当重新操作计量过程和显示量值。外观符合要求的电子秤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铭牌上应清楚标明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标志及计量法制标志、最大秤量、最小秤量、检定分度数、分度值、最大皮重值(最大去皮量)、准确度等级、出厂编号、制造厂名等。 (2)计量检定铅封或出厂铅封必须完好(粘贴铅封不符合规范要求),铅封完好时,不能通过面板按键进行参数调整,不能添加作弊程序;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定期强制检定,对于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要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 (3)各经营者负责人是店内计量活动的主要责任人,店内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强制检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经营者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每年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消费者如遇商户缺斤短两的情况,请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切实提高集贸市场主办者及各类经营户的计量法治意识和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从而营造诚信、公平、和谐的计量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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