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告知书
2024-01-31 09:36:15   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广大居民及液化石油气钢瓶经营、使用单位:

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广大居民及液化石油气钢瓶经营、使用单位在经营、使用时,应做到安全检查“十查”、安全使用“十严禁”“十必须”。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检查“十查”

(一)查“管”:老旧气管必须更换,须使用超柔不锈钢波纹管等长寿命软管。

(二)查“扣”:气管与钢瓶连接处必须使用金属螺纹扣,须现场试验是否连接紧密。

(三)查“阀”:调压阀必须为不可调式且具备过流切断功能,不得私自更换为中压、调压阀。

(四)查“瓶”:钢瓶必须有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如无二维码即为“黑气”须严厉打击。

(五)查“连”:钢瓶与灶具必须“一瓶一灶”,不得使用“三通”连接一瓶多灶。

(六)查“距”:钢瓶与灶具距离必须在0.5m~1.5m之间,不得低于0.5m。

(七)查“灶”:灶具必须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

(八)查“器”:现场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且保持工作状态。

(九)查“量”:每户储存的液化气量必须不得超过100kg,地下、半地下空间、餐饮场所公共用餐区域不得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

(十)查“码”:可通过扫码瓶体二维码与公示牌信息进行核对。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十严禁”

(一)严禁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个人(“黑气站”和“黑气贩”)购买燃气。

(二)严禁使用超期、报废、外观严重锈蚀等不合格钢瓶及不具备追溯功能的非自有产权气瓶。若钢瓶在使用有效期内因腐蚀严重、生锈、瓶脚烂、零部件不齐全、脱落、瓶身凹陷、漏气(有黄色液体流出)火烧、划痕等原因要提前检验予以判废。

(三)严禁在同一室内发生油、酒精等燃料与燃气混用,液化石油气与天然气混用。

(四)严禁在公共用餐场所、大中型商店建筑内的厨房设置液化天然6气瓶、压缩天然气钢瓶和液化石油气气瓶。

(五)严禁将液化石油气钢瓶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和地上密闭房间内。

(六)严禁使用可调式调压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

(七)严禁金属软管超过2m、私接“三通”、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八)严禁在气瓶上拴绑、堆放或吊挂物品,或在气瓶周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九)严禁倒置使用气瓶、私自拆修、倾倒残液和“倒瓶”,或用蒸汽、热水、火炉直接对钢瓶加热。钢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夏季应防止暴晒。

(十)严禁钢瓶野蛮装卸、运输,移动钢瓶时,禁止拖拽、滚动。

三、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十必须”

(一)必须使用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注册标记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石油气钢瓶要有注明充装单位、充装时间、充装气体质量、充装重量等内容的充装标签。

(二)必须到正规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购买液化石油气。

(三)必须使用检验合格、在使用期限内的钢瓶。

(四)必须保持灶台明火应在安全距离以外,瓶装气和煤炉等其他明火不要在同一房间内使用。

(五)必须做到钢瓶、角阀、减压阀和软管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气体经销商联系,液化石油气会导致橡胶和塑料老化。

(六)必须使用液化石油气专用软管,软管和减压阀上的密封垫应定期更换。

(七)必须科学处置液化石油气泄漏的紧急情况,应立即消除所有明火,不要操作或动用任何电器或电子设备,打开所有门窗,保证足够的室内通风。较大的气体泄漏或着火,应立即疏散所有室内人员,并拨打119报警。

(八)必须按程序维修检查。调压器、瓶阀等燃气系统附件出现故障应立即委托专业人员维修检查。

(九)必须科学安全处理残液,严禁私自倾倒钢瓶残液,否则容易引起火灾。

(十)必须使用不可调式调压器、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和金属软管。

消费者如发现销售、购买到不合格燃气器具及其配件或检验不合格、无法通过二维码溯源的液化气瓶,请及时拨打12315或 5612315 热线投诉举报,我局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和消费权益。


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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