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
2023-11-09 09:58:22   编辑: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江西省修水县金华矿业冶炼有限公司迭部分公司等4家市场主体:

经查明,江西省修水县金华矿业冶炼有限公司迭部分公司等4家市场主体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经实地核查,以上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构成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我局于2023年11月2日发布《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连续两年未年报市场主体的警示公告》提示期届满,当事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处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我局拟吊销江西省修水县金华矿业冶炼有限公司迭部分公司等4家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述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以公告方式送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企业如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特此公告。

附件:拟吊销市场主体名单


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

  
附件【附件拟吊销市场主体名单.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