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004号
2023-11-06 09:04:08   编辑:沙九次力 点击数: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州环迭罚字〔2023〕004号


甘肃圣雪净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A73R60***

地址:甘肃省甘南州迭部县中心广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磊

我局于2023年8月29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未办理相关环评手文件、擅自筛砂、未批先建 。

以上事实现场勘察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我局于2023年9月5日以《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州环迭罚(听)告字〔2023〕004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以上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大写)贰仟元整元。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后至我局办理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按照通知书内缴款识别码或二维码于十五日内缴清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迭部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地址:迭部县司法局),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临潭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004处罚决定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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