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环查(扣)字〔2020〕001号
2020-04-15 23:38:37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

查封(扣押)决定书

环查(扣)字〔2020001

迭部县旺藏镇巴布采砂点

营业执照注册号(公民身份号码): 623XXXXXXXXXXXXXXX      

组织机构代码证:

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迭部县旺藏乡高日行政村高日卡自然村5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巴布

我厅(局)于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巴布采砂点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采砂河道             

以上事实,有 现场照片、笔录     等证据为凭。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迭部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大门予以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为 7 日(时间从年2020  1  2 日起至2020  1  10 日日止);查封(扣押)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查封(扣押)设施、设备存放于 迭部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大门 ,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

如你(单位)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迭部县人民政府或者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迭部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

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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