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
|||||||||||||||
| 2025-10-30 11:14:06 编辑: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 点击数: | |||||||||||||||
|
|
|||||||||||||||
|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迭部县委、县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0941-5625590)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 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2.迭部县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自查自验意见表 中共迭部县委 迭部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第21项 问题表述:督察发现,鼠害防治资金投入不足,2023年提前下达草原鼠害防治资金为576万元,需要完成鼠害防治面积为192万亩,鼠害防治投资标准每亩为3元,目前虽已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但治理成效不明显。 整改目标:加大草原鼠害防治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科学开展草原鼠害防治,草原鼠害面积明显减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迭部县委和县政府 整改情况: 1.2024年争取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45万元,已完成实施鼠害防治(人工捕捉)15万亩,已达到治理成效。2025年争取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60万元,建设内容为鼠害防治(人工捕捉)20万亩,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治理效果明显。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从省级财政植被恢复费争取项目,按照每亩治理10元标准进行治理,进一步提高草原鼠害治理成效。 2.持续开展草原调查监测工作,形成年度草原检测报告,结合迭部实际情况,以绿色防控为主进行有效治理。 3.县草原站加强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技术指导,确保治理成效明显。 附件2 迭部县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自查自验意见表
|
|||||||||||||||
|
附件【关于第三轮省级21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docx】 |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