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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2025-10-30 11:14:06   编辑: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 点击数: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迭部县委、县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0941-5625590)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

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2.迭部县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自查自验意见表


中共迭部县委   迭部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第21项

问题表述:督察发现,鼠害防治资金投入不足,2023年提前下达草原鼠害防治资金为576万元,需要完成鼠害防治面积为192万亩,鼠害防治投资标准每亩为3元,目前虽已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务,但治理成效不明显。

整改目标加大草原鼠害防治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科学开展草原鼠害防治,草原鼠害面积明显减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迭部县委和县政府

整改情况:

1.2024年争取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45万元,已完成实施鼠害防治(人工捕捉)15万亩,已达到治理成效。2025年争取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60万元,建设内容为鼠害防治(人工捕捉)20万亩,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治理效果明显。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从省级财政植被恢复费争取项目,按照每亩治理10元标准进行治理,进一步提高草原鼠害治理成效。

2.持续开展草原调查监测工作,形成年度草原检测报告,结合迭部实际情况,以绿色防控为主进行有效治理。

3.县草原站加强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技术指导,确保治理成效明显。


附件2

迭部县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自查自验意见表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

承担单位

迭部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

州林草局

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自 

验 

结 

我县作为《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21项承担单位的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整改完成情况:

1.2024年争取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45万元,已完成实施鼠害防治(人工捕捉)15万亩,已达到治理成效。2025年争取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提前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60万元,建设内容为鼠害防治(人工捕捉)20万亩,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治理效果明显。下一步我县将从省级财政植被恢复费争取项目,按照每亩治理10元标准进行治理,进一步提高草原鼠害治理成效。

2.持续开展草原调查监测工作,形成年度草原检测报告,结合迭部实际情况,以绿色防控为主进行有效治理。

3.县草原站加强对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技术指导,确保治理成效明显。

二、自查自验情况:

2025年9月11日,迭部县组织县林草局工作人员,按照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核查验收,验收组一致通过验收。

三、自查自验结论:

通过自查自验,现该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

县级自验部门(盖章):

                                   2025年9月11日

迭部县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整改领导机制(盖章):

负责人(签字):

                                   2025年9月11日

整改承担单位(盖章):

                                   2025年9月11日

  
附件【关于第三轮省级21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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