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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2025-10-30 10:04:48   编辑:李波 点击数: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迭部县委、县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0941-5625590)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

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2.迭部县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自查自验意见表



中共迭部县委 迭部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第5项

问题表述:矿山开采及生态恢复日常监管不严,在用矿山“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要求落实不到位。

整改目标强化砂石矿山日常监管,督促矿业权人严格履行恢复治理义务,实现规范化生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迭部县委和县政府

整改情况:我县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杜绝私挖乱采国家砂石矿山等违法行为。2024年、2025年我县没有注册的在用矿山企业。


附件2

迭部县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自查自验意见表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

承担单位

迭部县人民政府

督导单位

州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自 

验 

结 

我县作为《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5项承担单位的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整改完成情况:

我县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杜绝私挖乱采国家砂石矿山等违法行为。2024年、2025年我县没有注册的在用矿山企业。

二、自查自验情况:

2025年9月11日,迭部县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按照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核查验收,验收组一致通过验收。

三、自查自验结论:

通过自查自验,现该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

县级自验部门(盖章):

                                  2025年9月11日

迭部县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整改领导机制(盖章):

负责人(签字):

                                 2025年9月11日

整改承担单位(盖章):


                                 2025年9月11日

  
附件【关于第三轮省级5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情况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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