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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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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0:04:48 编辑:李波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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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迭部县委、县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0941-5625590)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 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2.迭部县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自查自验意见表 中共迭部县委 迭部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第5项 问题表述:矿山开采及生态恢复日常监管不严,在用矿山“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要求落实不到位。 整改目标:强化砂石矿山日常监管,督促矿业权人严格履行恢复治理义务,实现规范化生产。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迭部县委和县政府 整改情况:我县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杜绝私挖乱采国家砂石矿山等违法行为。2024年、2025年我县没有注册的在用矿山企业。 附件2 迭部县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项整改任务自查自验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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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第三轮省级5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情况公示.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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