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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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7:38:46 编辑: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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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迭部县党委、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7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至20日(共10个工作日)。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监督举报电话:0941-5625590(传真同号) 附件: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7项整改任务情况 2.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7项整改任务自查自验意见表 中共迭部县委 迭部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 附件1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第47项 问题表述:迭部县城投公司九龙峡、电尕吉爱纳、卡坝日秀卡、洛大翠古、桑坝甘向5个砂石料加工场未按取水许可要求安装计量装置。 整改目标:5个砂石料加工场实现取水量的精准计量和有效监控。 整改时限:2025年7月底前 责任单位:迭部县委和县政府 整改情况:县水务局及时对5处砂石料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县城投公司深入各砂石料场实地勘察,结合砂石料场生产工艺与用水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计量装置安装方案,确保装置安装后能够精准计量、稳定运行。严格要求砂石料场按照相关技术规范与安全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安装质量。于2024年11月底,5处砂石料场已全部完成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安装验收工作。 附件2 迭部县关于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7项整改任务自查自验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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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第三轮省级47项生态环境保护整改情况公示.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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