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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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7:30:32 编辑: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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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迭部县党委、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州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9日至20日(共10个工作日)。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州、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监督举报电话:0941-5625590(传真同号) 附件:1.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整改任务情况 2.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整改任务自查自验意见表 中共迭部县委 迭部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 附件1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第32项 问题表述:白龙江林业管理局迭部林业局2台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停运。 整改目标:对污染防治设施停运依法依规处置,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2025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迭部县委和县政府 整改情况:1.经查,两台锅炉中的其中一台1.6吨燃煤锅炉于2018年已停用,为国有固定资产,报废年限未到,所以一直未拆除,待报废年限到期后及时拆除。白龙江林业管理局迭部林业局工作人员对另一台10.5蒸吨燃煤锅炉除尘仓体内积灰进行了清理,并对开裂部位进行补焊,购买了新胶条密封盖板,重新制作喷吹管,检查修复电磁阀。2024年12月10日完成了除尘布袋骨架安装等全部污染设施整改工作,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投入正常运行。2025年3月25日,迭部林业局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到现场取样检测,3月31日出具了检测报告,各项数值合格。供暖期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 2.2025年3月25日,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依法对迭部生态建设管护中心(迭部县绿珠林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未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应迭部生态建设管护中心要求举行听证,进行申辩。4月3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迭部分局组织召开迭部县生态管护中心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经听证会议讨论:由于迭部生态建设中心属于初犯,并在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整改态度积极,整改成效显著,未造成严重污染。根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决定免除对迭部县生态管护中心的行政处罚。 附件2 迭部县关于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整改任务自查自验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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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第三轮省级32项生态环境保护整改情况公示.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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