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09-27 16:06:41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迭部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负责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对象的调查、审核、审批及医疗救助资金分配和使用监督等工作。

4.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全县部分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县部分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完善全县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医疗保障方面的能力建设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的内生动力,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医,支持建立分级诊疗模式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和医保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应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承担本部门党的建设、纪检、政法、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提案建议、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政务公开、政务文稿起草、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机关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扶贫帮扶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研究全县医疗保障业务培训工作

(二)医疗保障综合股。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业务经办工作执行各项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拟定临时救助标准,编制医疗救助资金计划,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组织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拟定并申报全县医保医药目录和支付标准,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拟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定医疗保障清单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科学的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三)基金监管股。拟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医疗保障服务经办流程,制定本系统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全县年度各项考核工作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应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完善定点药店进入和退出机制承办州县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承担全县基金预决算、内部审计和基金监督工作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698.84万元,支出总计67.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成立时间为2019年2月,不存在2018年数据。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98.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8.84万元10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6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7万元,99%;项目支出0.48万元,1%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31.2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成立时间为2019年2月,没有上年决算数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98.8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成立时间为2019年2月,不存在2018年数据。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55万元,因本单位成立时间为2019年2月,不存在2018年数据。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48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5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按预算拨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07万元,占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0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成立时间为2019年2月,不存在2018年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15.0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成立时间为2019年2月,不存在2018年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部门公务用车,单位成立时间为2019年2月,没有2018年数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部门公务用车,未产生公务接待费,单位成立时间为2019年2月,没有2018年数据。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部门无公务车,无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成立时间为2019年2月,没有上年决算数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附件1:甘肃省部门决算公开表样 医保局 2020.9.2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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