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工商质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10-30 10:11:46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指导全县工商质监系统市场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工商质监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和起草全县有关工商质监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

3.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4.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5.承担依法监督管理生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生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打击和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6.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7.依法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8.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济活动。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0.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11.负责组织管理并指导商标监管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有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著名商标的推荐、初审、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12.组织指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3.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4.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大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力度;规范和监督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管和市场计量行为;开展质量管理技术服务和质量打假;推进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建设,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监督抽查工作;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承担和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包装等相关产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15.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发展宏观管理工作。开展县政府质量奖的组织评审和省州政府质量奖的申报工作;甘肃省名牌产品和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的申报工作;ISQ9000等质量体系认证的认证协调工作;企业首席质量官的培训、QC质量小组等质量管理新方法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16.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动态管理机制;加大特种设备执法工作力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基础建设;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监督检查;健全特种设备重大特大事故危险源监控体系和应急救援系统。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迭部县工商质监局设9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办公室、登记注册股、法规股、市场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质量技术监督股、网络市场监督管理股、非公企业工委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办公室);设2个派出机构,(迭部县工商质监局电尕工商所,迭部县工商质监局旺藏工商所)。

2、人员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3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9人,离退休为15人。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78.34万元,支出总计477.9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5.41万元,增长7.82%,支出增加35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省局拨付了办公业务楼维修改造专项资金55.63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78.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8.34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7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9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41万元,较上年增加0.4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发票,结转下年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78.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41万元,增长7.99%。主要原因是省局拨付了办公业务楼维修改造专项资金55.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82万元,增长9.8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经费支出预算55.63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万元,增长0.79%。主要原因是支付办公业务楼维修改造专项资金55.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41万元,增长9.74%。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省局年中追加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2万元,占95.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72万元,占4.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8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由人社局核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7.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1.71万元, 较上年增加17.7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等。公用经费136.22万元,较上年增加17.2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场业务楼改造资金及业务补助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暖、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差旅费、手续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车况较差需维修保养,费用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车况较差、需维修保养,加之上级部门业务检查、督查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35万元,主要内因公出行、旅游市场检查、执法办案、禁塑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省局追加经费预算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车况较差、需维修保养,费用增加,下乡检查指导业务次数增加。

公务接待费1.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工商、质监局到我单位指导旅游市场、先行赔付、特种设备、执法办案、“禁塑”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省局加经费预算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2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州工商、质监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较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01人。2018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07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暖、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差旅费、手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7.22万元,增长14.47%,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保养、旅游消费维权宣传单制作、市场监管、特种设备培训等,印刷费、培训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车。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党建标准化会议室装修、车辆维修及保险、宣传单、办公桌椅、制服、办公用品。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工商质监局2018部门决算公开文档.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