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09-27 11:33:06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迭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 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建设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 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全县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县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实施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迭部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1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法规以及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拟订全市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全县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组织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监督县(市、区)履行党政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考核。

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监督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贯彻落实国家、省检查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承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和下放的职责。

12)推进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和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4)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之一,单位性质为行政。执法大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及11个乡镇所隶属于迭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编制为87人,实有人数8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73人,退休19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096.23万元,支出总计1096.23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0.31万元,减少0.95%,支出减少60.31万元减少0.95%。主要原因是压缩了经费开支,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9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6.2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9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6.2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消费者先行赔付款预留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9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31万元,减少0.9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压缩了经费开支、9人调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9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31万元,减少0.95%。主要原因是压缩了经费开支、9人调出,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4.98万元,占98.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3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经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4.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2.44万元, 较上年增加27.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进行调资工资增加。公用经费154.21万元,较上年减少87.3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经费开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接待费支出和车辆维修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接待费支出和车辆维修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9万元,主要用于用于车辆维修和车辆保险费的支出。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维修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费的开支和接待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8万元,主要原因压缩接待费的开支和接待次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300人,2019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6.56元,车均维护费2113.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42.1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78万元;邮电费1.88万元;差旅费1.72万元;租赁费1.12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劳务费3.5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69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用车。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4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楼的维修、车辆维修、宣传单、办公用品。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附件1:甘肃省部门决算公开表样(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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