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卫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10-29 14:28:56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的县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八)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卫生、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分析研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负责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组织实施全县中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加强中藏医药行业监管。

(十六)负责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

(十八)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健康教育所)、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负责县政府公布由本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迭部县卫计局是独立核算行政机构,核定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9名,工勤编制2名。实有在职干部54人,退休24人。公务用车编制数3辆,实有3辆。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525.17万元,支出总计1525.1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735.19万元,增长93.07%,支出增加735.19万元,增长93.0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525.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3.16万元,占99%;其他收入12.01万元,占1%。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2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53万元,占47%; 项目支出806.64万元,占53%。本部门2018年无结余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1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5.49万元,增长92.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5.49万元,增长92.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6.08万元,占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以来公用经费压减;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9.09万元,占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1.9万元,主要原因是央八项规定以来公用经费压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8.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7.74万元, 较上年增加168.3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8.05万元;津贴补贴298.28万元、奖金76.66万元;伙食补助费19.97万元。公用经费26.5万元,较上年增加16.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公用经费80.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2万元、印刷费4.5万元、手续费0.32万元、电费16万元、差旅费8.9万元、维修费7.6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市内因公出行、卫计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3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1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2.2万元、印刷费4.2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16万元、邮电费0.46万元、差旅费8.9万元、维修费7.6万元、会议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58.8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以及物价上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5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2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及医疗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无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卫计局2018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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