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16年部门决算 和 “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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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9 19:34:28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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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承担县政府所在地及十一个乡镇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机构、计划生育和中藏医服务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对迭部县从事公共场所及健康相关产品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1.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县级承担的卫生行政许可和执业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审批、上报、批准证书的发放; 2、对卫生污染、中毒和放射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进行报告,调查取证,采取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3.依法对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资格、执业范围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 4.依法对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以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执行情况、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规范医疗服务,打击非法行医; 5.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依法对公共场所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查处违法行为; 7.依法对中小学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学生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措施、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开展监督检查; 8.依法对有职业危害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就业前、就业中、就业后职业健康(职业病)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9.依法对从事医疗辐射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进行监督检查,根据规定对新、改、扩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实施进行卫生审查; 10.依法对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供水单位水质消毒处理、水质监测以及供管水人员卫生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1.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12.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现场卫生检测、采样、卫生学评价工作; 13.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二)部门机构设置 法制稽查股、医疗股、公共卫生股、学校卫生与生活饮用水。 (三)人员基本情况 迭部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管理岗位2名,专业技术岗位11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设所长1名(正科级)、副所长1名(副科级)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支总体情况 1、2016年迭部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收入总计2003025.7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09812.3元,增幅1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增加具体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60778.6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42247.13元,为非税返还收入。 2、2016年迭部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支出总计1972192.1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599.82元,增幅5%,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增加。 按支出性质分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23.6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4368.5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按经济科目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1685253元,为机关干部职工分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服务支出84850元,为单位办公、印刷、水电、劳务、租赁、邮电、取暖、委托业务、车改补贴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0675.6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费用、医疗费、住房公积金、人员生活救助等支出。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0778.6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23.6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4368.5元; (三)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系统固定资产3985312.29元。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主要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 2016年,迭部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决算总支出23,068.00元。 (1)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13,721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721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用9,347元。 三、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大型修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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