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09-20 16:38:20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职责第一条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迭部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南办字〔2019〕8号)和《中共迭部县委办公室、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迭部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迭党办发〔2019〕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迭部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藏医药事业发展县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定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落实健康扶贫各项政策。负责县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监督。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地方病的防治规划和方案,研究制定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策略;指导和协调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组织开展地方病科学研究,组织对地方病重大疫情、病情的处置。

(四)拟订并组织全县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标,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实施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规定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五)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并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相关工作。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再生育审批的管理工作。

(十)指导乡镇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许可。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

(十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完善中藏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藏医药建设,加大中藏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开展中藏医药师承教育及名中藏医评选等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县委和县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五)指导迭部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按照自我教育、 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方法,发挥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建立幸福文明家庭;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生育关怀、卫生健康单位创建、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等活动。组织各种社会力量救助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反映群众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诉求,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举报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依照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开展各项活动,定期进行换届;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协会各项规章制度;指导下级计划生育协会和企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

(十六)负责落实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团体制定和执行爱国卫生工作计划;负责全国卫生县城与卫生乡镇、全省卫生城市(县城)等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公共环境卫生、防病治病、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重点行业和各乡镇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负责组织实施烟草控制等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迭部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牧村覆盖、向偏远乡镇、农牧村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贯彻落实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 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与财务股。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承担卫生健康工作行政复议、行政审批、行政诉讼和法律解释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宣传网络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科学知识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提案建议、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年度业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承办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州、县政府公布下放、调整、取消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职称评聘、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健康扶贫、“组团式”健康扶贫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与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卫生健康装备、援助项目工作;负责拟订卫生健康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局机关和预算单位财务、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卫生健康项目经费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行政事业性收费,承担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管理工作;负责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有关工作。协调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卫生健康行业学术团体管理工作。

(二)基层卫生健康、妇幼健康与疾病预防控制股。负责拟订、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县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和负责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相关工作。负责实施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全县相关机构健康建设及业务工作;负责母婴保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负责拟订重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防治规划,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指导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组织对地方病重大疫情、病情的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体制改革与健康扶贫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等,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拟定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协调落实倾斜照顾政策,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组织落实健康帮扶政策措施,保障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四)医政与中藏医股。负责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拟订公立医院监督、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监督、指导医师、护士的执业考试;指导全县紧急医疗救援和采供血体系建设;负责拟订卫生健康纠纷处理、维护公众权益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基层依法调解处理卫生健康服务纠纷,引导公众维护合法权益;负责接待、受理医疗争议的来访及投诉,承办医疗事故鉴定有关工作;办理群众医疗卫生健康方面的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卫生健康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课题项目管理、新技术应用、课题基地建设,指导卫生健康行业学术团体管理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卫生健康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中藏医药事业发展,包括中藏医医政、课题、教育及人才培养、中藏医药信息化建设,中藏医药机构、人员准入、广告审核等;制定并实施全县中藏医药事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和全县中藏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实施中藏医药工作,指导其他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中藏医药工作,规范中藏医医疗服务秩序;组织开展中藏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及名中藏医评选等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协助推进中藏医药产业发展、中藏医药文化建设、养生保健及旅游产品开发;组织实施中藏医药医养结合政策,组织开展全县中藏医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藏医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拟定全县中藏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藏医药的扶贫政策;协助推进中藏医药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和中藏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五)法监、健康权益、职业健康股与卫生应急办公室。组织落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卫生健康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解释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拟定卫生健康监督工作规范,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统筹推进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协调办理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卫生健康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起草重要会议文件、政策研究报告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交流;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实施食品安全、食品营养健康标准;负责拟定全县居民营养规划、计划,指导全县食品营养工作。组织实施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卫生健康纠纷处理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基层依法调解处理卫生健康服务纠纷,引导公众维护合法健康权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协助做好老年人维权和优待工作。负责办理卫生健康工作中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开展卫生健康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协调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拟订相关规划和预案,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应急预案,承担重大事故、自然灾害,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物资协调、伤员的紧急救治和承担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工作。

(六)人口监测、家庭发展、信息统计与老龄健康股。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统计和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指导各乡镇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各乡镇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查和考核评估;指导乡镇注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和审批《生育证》工作;负责全县人口计划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人口计生统计工作。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出台和落实促进计划生育家庭的政策建议;协调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奖励与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组织实施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独生子女奖励费等工作。承担健康迭部建设协调推进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与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全县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牵头履约工作。组织拟订并协同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建议;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

迭部县卫健局是独立核算行政机构,核定行政编制10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截至2020年12月底,实有在册干部职工82名,其中,在职干部52名,退休30名。公务用车编制数4辆,实有4辆。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3623.07万元,支出总计3612.87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470.52万元,增长214.35%,主要原因增加疫情防控经费的拨入。支出资金3612.87万元,支出增长213.09%。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资金的支出。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623.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5.64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61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49万元,占总支出的18.14%; 项目支出2957.38万元,占总支出的81.86%。本局2020年结转10.2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62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0.52万元,增加214.35%,主要原因疫情防控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70.52万元,增加213.09%。主要原因疫情防控经费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02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8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卫生健康支出2177.42万元,占6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3.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疫情防控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1.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2.70万元, 较上年减少48.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分离。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0.11万元;津贴补贴282.32万元、奖金0.75万元;公用经费25万元,较上年减少65.3万元,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的开支。公用经费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7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6.93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2.13万元、会议费1.43万元、培训费2.38万元、公务接待费2.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的压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8万元,市内因公出行、卫计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2.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3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1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7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6.93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2.13万元、会议费1.43万元、培训费2.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万元、公务接待费2.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减少65.3万元,减少11.77%,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5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02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及医疗设备。(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无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0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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