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10-30 10:43:53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国家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规章,并监督执行。

2、承担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协调以及贯彻政策法规执行的责任。

3、负责全县公路、 铁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的監督管理;组织制定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运输站场的建设布局规划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及农村客货运输管理、出租车行业管理、城市交通运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组织公路、水路抢险、救灾及紧急客货运输。

4、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拟订县内公路、铁路、水路工程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交通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公路养护管理;负责漂流航道的建设的维护管理和监督以及船舶检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施工企业资信审查工作。

5、负责组织全县公路、铁路、水路等综合运输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全县客货运输站场、漂流航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和组织初步验收;负责路政巡查、维护路产路权,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负责对超限车辆治理以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公路“三乱”治理工作。

6、负责对县内公路建设及运营、水路建设及运营、交通企业的行业管理;协调县内民航、铁路建设的相关工作;制定本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产及专项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编制交通运输部门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县内交通建设资全的筹政资工作,以及行业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7、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教订地方性法律法规;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职工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运政和航政管理及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8、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国防交通战备保障和民用运力动员、应急保障、科技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信息化建设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全县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公路、水路行业应急管理工作; 依法对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迭部县交通局是一个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地方道路管理站为交通局附属单位,其单位性质为事业。本单位财务实行内部管理,实行目标化、民主化、人性化管理。全单位在职24人,其中副县1人,正科3人,副科2人,一般干部18人。核编人员16人,实有24人,退休21人。我单位坚持以节约费用为重点,抓好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提供了经费保障,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地完成。

根据上述职责,迭部县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分别为综合股(包括财务收费管理股)、工程建设管理股(包括交通战备管理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股)、路政管理股(包括运输管理股) 水运海事、铁路协调管理股。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3254.23万元,支出总计23254.23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7617.81万元,增长312.57%,支出增加17617.81万元,增长312.57%。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专项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3254.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54.2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325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56万元,占1.15%; 项目支出22987.67万元,占98.85%。

本单位2018年度年无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254.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17.81万元,增长312.57%。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93.96万元,增长6354.4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254.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17.81万元,增长312.57%。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93.96万元,增长6354.4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9.08万元,占0.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发生变动;农林水支出1697.5万元,占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7.5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交通运输支出21427.66万元,占92.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77.7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2.82万元,较上年增加92.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扣发养老金,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的只有藏区津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退休费、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3.75万元,较上年增加13.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经费未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取暖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顺应三公经费压减政策,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顺应三公经费压减政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正常运行和维修以及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主要原因是顺应三公经费压减政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08万元,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

公务接待费0.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3万元,主要原因是顺应三公经费压减政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7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2批次,20人;国(境)外公务接0批次,0人。2018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82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取暖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3.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经费未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打印机、电子显示屏、办公家具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018年交通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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