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和 “三公”经费 决算公开说明
2017-09-29 18:40:59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保护森林生态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适时侦破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林木、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和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二)对各派出所实行业务指导,进行统一指挥、协调、监督;负责全局领导班子的考察考核工作,保证队伍的纯洁性。

(三)协助县公安局查处辖区内特重大案件。

(四)根据林区治安动态,抓好林区维稳、治安防范、禁毒,有效实施林区治安管理措施,保障林业秩序稳定。

(五)负责全局的警籍、警衔、武器装备和车辆、被装物资的编制计划和管理。

(六)受理森林公安派出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的复议申请。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强化对全局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决策、指挥、协调职能,加大对派出所机构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政职权和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力度;加大科技强警力度;加强对辖区内涉林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事故的协调处置,做好维稳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

(八)研究拟草森林公安工作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检查全局工作,掌握影响稳定和危害林业秩序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九)组织、参与、指导森林公安侦查工作,参与重特大、疑难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协调处置重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骚乱。

(十)依法查处辖区内危害林业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参与实施对上级领导人以及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制定本局装备、被装配备、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局录用人民警察、机构编制和人民警察授衔申报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全局森林公安民警教育培训、森林公安文化宣传工作;制定森林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十三)森林公安编制纳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受林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林业主管部门为主,业务工作受公安机关指导和监督。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森林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务。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支总体情况

1、2016年基本收入总计5031645.7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110645.7元,增幅28.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一名,涨工资、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的增加。

具体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031645.7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2016年基本支出总计5031645.7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110645.7元,增幅28.32%,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一名,涨工资、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的增加。按经济科目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4102308.5元,其中:基本工资1259928元、津贴补贴2811298.5元、嘉奖3900元、伙食补助27182元。

(2)商品服务支出511818元,其中:办公费59360元、印刷费1620元、手续费2090元、水费1020元、电费12882元、邮电费27779.5、物业管理费1200元、差旅费195971.5元、公务接待费4007元、专用材料费11728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007元、取暖费26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8319.2元,主要是退休人员费用340319.2元、医疗费6300元、人员生活补助71700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2445.70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019.2元;

2、农林水支出4,691,426.5元。

(三)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四)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 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系统固定资产1498564.21万元。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3辆;),

(六)主要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

2016年,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决算总支出 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运行费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用0.4万元。

、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大型修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迭部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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