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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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6 17:12:29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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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保护森林生态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适时侦破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林木、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和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二)对各派出所实行业务指导,进行统一指挥、协调、监督;负责全局领导班子的考察考核工作,保证队伍的纯洁性。 (三)协助县公安局查处辖区内特重大案件。 (四)根据林区治安动态,抓好林区维稳、治安防范、禁毒,有效实施林区治安管理措施,保障林业秩序稳定。 (五)负责全局的警籍、警衔、武器装备和车辆、被装物资的编制计划和管理。 (六)受理森林公安派出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的复议申请。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强化对全局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决策、指挥、协调职能,加大对派出所机构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政职权和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力度;加大科技强警力度;加强对辖区内涉林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事故的协调处置,做好维稳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 (八)研究拟草森林公安工作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检查全局工作,掌握影响稳定和危害林业秩序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九)组织、参与、指导森林公安侦查工作,参与重特大、疑难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协调处置重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骚乱。 (十)依法查处辖区内危害林业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参与实施对上级领导人以及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制定本局装备、被装配备、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局录用人民警察、机构编制和人民警察授衔申报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全局森林公安民警教育培训、森林公安文化宣传工作;制定森林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十三)森林公安编制纳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受林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林业主管部门为主,业务工作受公安机关指导和监督。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森林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迭部县森林公安核定人员编制为27名。 核定领导职数4名。其中:教导员1名(正科级),局长1名(兼任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队长,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局机关设党支部、办公室、法制办、刑侦队、局下属有电尕派出所、尼傲派出所、多儿派出所、代古寺派出所。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元535.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2.19万元,公用经费18万元,专项业务费5万元。 (二)项目支出 无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农林水支出500.6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447.2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为2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96万元。 (五)非税收入 无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此项经费。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无 2.公务接待费 0.45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4.培训费 2万元。 5.会议费 无 6.机关运行费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3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六、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大型修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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