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9-01-16 17:23:39   编辑:迭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保护森林生态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适时侦破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林木、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和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二)对各派出所实行业务指导,进行统一指挥、协调、监督;负责全局领导班子的考察考核工作,保证队伍的纯洁性。

(三)协助县公安局查处辖区内特重大案件。

(四)根据林区治安动态,抓好林区维稳、治安防范、禁毒,有效实施林区治安管理措施,保障林业秩序稳定。

(五)负责全局的警籍、警衔、武器装备和车辆、被装物资的编制计划和管理。

(六)受理森林公安派出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的复议申请。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强化对全局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决策、指挥、协调职能,加大对派出所机构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政职权和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力度;加大科技强警力度;加强对辖区内涉林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事故的协调处置,做好维稳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

(八)研究拟草森林公安工作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检查全局工作,掌握影响稳定和危害林业秩序的情况,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形势、研究对策。

(九)组织、参与、指导森林公安侦查工作,参与重特大、疑难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协调处置重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骚乱。

(十)依法查处辖区内危害林业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参与实施对上级领导人以及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制定本局装备、被装配备、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局录用人民警察、机构编制和人民警察授衔申报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全局森林公安民警教育培训、森林公安文化宣传工作;制定森林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十三)森林公安编制纳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受林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林业主管部门为主,业务工作受公安机关指导和监督。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森林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设置

迭部县森林公安核定人员编制为27名。 核定领导职数4名。其中:教导员1名(正科级),局长1名(兼任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队长,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局机关设党支部、办公室、法制办、刑侦队、局下属有电尕派出所、尼傲派出所、多儿派出所、代古寺派出所。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元480.51万元,其中:在职业人工资456.51万元,退休人员工资6万元,公用经费18万元。

(二)项目支出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9年预算总计480.51万元,其中类213农林水支474.51万元,项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474.51万元,款21302林业474.51万元,项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474.51万元。类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万元,款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万元,项2080501归口行政单位退休6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9年预算总计480.51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441.17万元;30101基本工资368.24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28.68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2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8万元;30201办公费2.09万元,30202印刷费2万元,30204手续费0.05万元,30205水费0.072万元,30206电费1.1万元,30207邮电费0.46万元,30208取暖费0.62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0.12万元费,30211差旅费2.90万元,30214租赁费0.30万元,30224被装购置费2万元,30217公务接待0.4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8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4万元,05生活补助15.34万元(加班补贴),02退休费6万元。

(五)非税收入

有公安罚没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0.41万元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8万元比上年减少。

(四)培训费

本单位无培训费

(五)会议费

本单位无会议费

(六)机关运行费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1. 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货物为171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资产合计95.138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森林公安局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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