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4-01-26 16:21:10   编辑:司法局 点击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具体工作,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各行各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三)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办理行政管理涉法工作事项,为县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制服务;对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进行指导。

(四)承担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的责任,并对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责任,组织开展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和专项治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职责,监督指导全县行政执法活动。代表县政府监督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正确实施法律、法规,撤销或纠正其违法和不当的决定、命令;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主体之间因执法引起的争议。

(六)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受县长委托参与行政诉讼活动;对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七)组织定期清理并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安置工作;指导、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十)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和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党建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生产、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及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干部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人事管理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系统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全系统党的建设、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建设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及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业务考核工作。负责全系统的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及系统国债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局机关和司法所国有资产、财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制定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和落实信息化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单位管理信息网络的维护工作,加强信息系统网络和数据的安全性,确保其正常运行;加强职工信息化知识技术培训,提高全员信息化意识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负责与州司法局的日常联系工作,加强计财装备与信息化交流与协作。

2.基层工作股。负责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核准登记,负责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初审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初审;管理和指导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全县法律工作者资格的年检注册初审和考试业务培训工作;做好治安隐患和涉藏、涉黑涉恶等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防范和上报等工作。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县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社区矫正股。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基层单位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工作;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做好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监管考察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衔接、管理、安置、帮教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社区)安置帮教办公室和全县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指导司法所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等具体工作;加强与社区公安民警、社区志愿者以及其他矫正力量的配合与协调,提高矫正工作服务质量;接受上级机关以及地方检察机关的监督,维护矫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完成上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负责制定和建立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登记制度;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的建档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小组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帮教和管理工作;负责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的建设管理;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完成上级安置帮教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4.普法宣传股。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乡镇抓好“法律八进”活动工作落实,指导各乡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培训法治宣传教育骨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和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典型经验;指导、协调和检查、考核各部门、各乡镇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考试);承办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有关信息稿件的收集、统计有关数据、合格证颁发、法律书刊的征订、发放。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5.法制工作股。负责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情况,拟定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办理行政管理涉法工作事项;负责对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对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和指导监督。组织开展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和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审查,监督指导全县行政执法活动;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主体之间因执法引起的争议;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定期清理并公布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人员设置情况

县司法局根据三定方案迭党办字〔2019〕11号文件规定,全局在职职工共有57人,共有编制36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9名,公证处事业编制4名,法律援助中心事业编制3名),退休职工19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本部门2024年预算共安排资金1013.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13.2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68.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绩效工资调整。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1.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部门2024年共安排人员支出1003.21万元,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1003.21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2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901.2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00.32万元。

2.公用经费。本部门2024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0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4年基本支出共支出1003.21万元,较上年增加268.3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司法协理员工资及五险),在职人员变动,绩效工资调整。

(二)项目支出

本部门2024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0万元(政府法律顾问费),其中本级(局机关)支出10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无变动。其中:

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本级“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所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本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0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无变动。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40万元,较上年增加14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货物类14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74.8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执法执勤用车1辆,价值27.7万元。其他设备价值115.26万元。2024年拟采购资产约14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

为切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职能,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指定由财务室负责此项工作,业务科室项目负责人全力配合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组织专门会议,对申报的预算项目实行全面梳理、从严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确保列入预算的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

将绩效监督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对于阶段性偏离绩效目标要求的项目,分析原因,进行调整,制定相关行之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

在部门绩效自评基础上,财政部门对项目绩效执行情况开展再评价,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用管理作用。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

我单位按照县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文件要求,着力推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二)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个,涉及预算资金10万元,主要的项目支出有法律援助(政府法律顾问)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10万元;本部门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卫生健康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用于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含外宾接待)。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

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预算公开表(迭部县司法局).xls
附件【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附件【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附件【关于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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