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09-29 15:57:09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迭部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迭部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管理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行政业务;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生产、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及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干部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人事管理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信息化意识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负责与州司法局的日常联系工作,加强计财装备与信息化交流与协作。

2.基层工作股。负责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核准登记,负责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初审及检查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证年度注册初审;管理和指导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等工作;做好治安隐患和涉藏、涉黑涉恶等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治理、防范和上报等工作。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基层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组织、管理、指导、督促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矛盾纠纷的调处和排查。

3.社区矫正股。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基层单位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治、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工作;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法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教育、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矫正等相关具体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具体奖惩意见和建议,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等具体工作。

4.普法宣传股。负责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乡镇抓好“法律八进”活动工作落实,指导各乡镇、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培训法制宣传教育骨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制文化建设工作。

5.法制宣传股。负责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情况,拟定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司法局共设5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

13个乡镇司法所,财政供养总人数84人,其中:在职70人,退休14人,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及独立核算单位数为1个,属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53.34万元,年初结余24万元。支出总计877.34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7.96万元,减少5.62%,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53.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3.34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7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7.34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5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96万元,减少5.62%。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7.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0.04万元,增长0.004%。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39.898.4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58万元,占1.47%,农林水支出0.95万元,0.1%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9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人员工资调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3.3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47.68万元、人员经费805.66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9.81万元、津贴补贴:442.88万元、奖金:1.22万元、生活补助:171.75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2.41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19年度本部门公出国(境)费用

2.2019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3.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1万元。

4.2019年度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实物量。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7.6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公务用车主要是:全县法制教育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附件1:迭部县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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