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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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9 16:17:11 编辑:迭部县乡村振兴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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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各部门: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项目谋划、论证、储备工作,现就2022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设重点。要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甘肃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甘财扶贫〔2021〕3号)、《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乡村建设示范行动的指导意见》(甘农领发〔2021〕4号)、《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甘农领办发〔2021〕12号)相关要求,科学谋划部署,加强项目研究储备。要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规划、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重点支持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绿色标准化规模种养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创建,冷链物流体系等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抓点示范及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材料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尾菜、畜禽粪污和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有序入库。 二、调整储备项目。要对2022年所有后期调整列入计划实施的项目,及时调整入库,着力推动产业发展壮大,统筹推进非贫困村和基础设施薄弱村的补短板项目,要及时对接新识别纳入的监测户产业发展等项目。要强化项目入库审核,切实把好入库项目质量关。对涉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较多、审批时间较长的项目,要提前做好项目论证和可研分析,及早开展项目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为项目建设创造条件。要按照“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靠实行业部门谋划、论证、评审、实施项目责任,对入库项目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审核,重点关注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等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等情况,并以正式文件报县乡村振兴部门。 三、合理确定规模。中央、省、州、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和一般政府债券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使用其他资金安排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项目,鼓励从项目库中选择。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发展阶段、承受能力,量力而行,避免举债搞建设,县级项目库原则上按照上年度各类资金规模的1.5-2倍规划建设,杜绝“负面清单”项目入库。 四、优化入库程序。坚持群众参与,充分吸取群众的意见,到村到户项目坚持“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流程组织入库。对跨区域、规模化的项目,可由乡镇或行业部门提出项目建设方案,充分征求相关乡村意见并履行公告公示程序后入库。因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优化项目入库、公告公示流程。要全面落实公示公告要求,让入库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五、共建共管共用。县级乡村振兴局要牵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和入库管理等工作,会同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民委、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文化旅游、林草等行业部门,共同做好项目库建设具体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关项目纳入项目库。市级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县级项目库建设的指导培训和跟踪监测。 六、做好资料报备。2022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要在2022年7月底前完成,各乡镇要在7月23日前完成和各部门项目对接工作,各部门要在7月28日前完成本部门项目库汇总,入库项目评估论证,材料装订工作并报县乡村振兴局汇总。 附件:1.2022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项目表。 2.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项目库项目分类明细表 3.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流程图 迭部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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