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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部县教育局关于征集教育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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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1 14:48:54 编辑:迭部县教育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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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教育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成果,严厉打击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面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保障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广大师生及家长公开征集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在校园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通过网络诱导控制未成年人参与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 (四)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校园暴力欺凌,实施的犯罪行为。 (五)非法围堵校门、干扰阻挠学校工程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网络赌博”,以及组织在校学生参与贩卖、出售、出租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网络账号、支付账户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其他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二、举报方式为方便群众、师生如实举报线索,我县开通多渠道线索举报途径,欢迎社会各界积极踊跃举报。 (一)举报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941-56220322. 举报邮箱:diebujy@163.com3. 现场举报:迭部县教育局安全管理股办公室(邮编:747400) 三、举报要求与保密保护措施 (一)如实举报。举报人提供线索应尽可能详实完整,明确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人员、具体事实、过程细节,并附相关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票据凭证等佐证材料,便于核查处置。 (二)依规举报。举报人应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歪曲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诬告陷害、恶意诋毁单位及个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保密。我局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全程严格保密,坚决保护举报人及家属人身、财产安全。对泄露举报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位和个人,将联合纪检、公安部门依法依纪从严从重查处。 (四)依法处置。对核查属实的涉黑涉恶线索,我局将第一时间联合公安、司法、纪检等部门依法从严打击、闭环整治,坚决铲除教育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参与、全域监督。希望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群众积极主动检举揭发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线索,携手共建平安、法治、和谐、清朗的育人环境。 特此公告。 迭部县教育局 2026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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