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全县中小学(园)“先进班集体 优秀班干部 三好学生 学习标兵 美育标兵 德育标兵 劳动标兵 环保标兵 好孩子”等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05-10 09:55:31   编辑:迭部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点击数:  

各学区、县直各学校(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总要求,深化立德树人,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和庆祝甘南州建州70周年庆典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局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中开展2022-2023学年度“先进班集体”“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学习标兵”“美育标兵”“德育标兵”“劳动标兵”“环保标兵”“好孩子”等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班集体:全县各中小学班级中评选。

2.优秀班干部:全县各中小学班干部中评选。

3.三好学生、德育标兵、学习标兵、美育标兵、劳动标兵、环保标兵:全县各中小学在校学生中评选。

4.好孩子:全县幼儿园在园幼儿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班集体有明确的奋斗目标(班训),并成为班级文化的核心,激励班级积极上进,能完成各项任务,人际关系和谐,师生、生生之间团结互助,主动关心,相互尊重。

2.全班学习气氛浓厚,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成绩优良,任课教师满意率高。

3.集体纪律意识强,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维护学校秩序,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集体活动,并表现良好。

4.依据德育主题教育活动,结合班级实际,有创新意识地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且有实效。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班级在各类学科竞赛、德育活动、科技活动和艺术活动中成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党爱国爱人民,好学多问肯钻研,勤劳笃行乐奉献,明礼守法讲美德,孝亲尊师善待人,诚实守信有担当,自强自律健身心,珍爱生命保安全,勤俭节约护家园。

1.优秀班干部

(1)必须是任职一年以上的班干部。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师生之间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思想动向、动态,能及时对班级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积极主动地开展班级工作,认真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显著,在师生中有一定威信。

2.三好学生

(1)思想好、品德好、乐于助人、阳光、充满正能量、学习成绩好、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班级班规,有法纪观念。

(3)尊重长辈,孝敬父母,感恩父母,生活自理,节俭朴素,讲究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

(4)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文明礼貌,热情待人,诚实守信,爱护公物,有正义感,懂得感恩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爱心,力所能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3.德育标兵(民族团结之星)

(1)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校纪校规,尊敬师长,言行文明,不讲脏话,团结同学,爱护公物,关心集体,主动担当。

(2)孝顺父母,尊敬长辈,不顶撞、不说谎,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勤俭节约,不盲目攀比。

(3)遵守社会公德,公共场所轻声慢行、自觉排队、主动让座,遵守交通规则,并能在同学中德育方面起到模范作用,树立榜样。

(4)在民族团结活动中表现突出,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带头处理好不同民族间的关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同学之间和睦相处、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在学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有较为突出。

4.学习标兵(阅读之星、写作之星、朗读之星)

(1)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勤奋好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2)尊敬师长,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能独立完成课内外作业,并且学习成绩突出,并能在同学中学习方面起到模范作用,树立榜样。

(4)在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和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中表现积极。

(5)有良好的阅读写作习惯和深厚的阅读写作兴趣,每天阅读的时间不少于20-30分钟,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水平,积极参加各级各类阅读写作和朗诵、演讲比赛,能在班级发挥“读书行动”的模范带头作用。

5.美育标兵

(1)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类社团活动。

(2)尊敬师长,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音体美艺等方面有特长或爱好,并能在同学中美育方面起到学习模范作用,树立榜样。

6.劳动标兵

(1)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五无校园”创建,劳动锻炼等活动。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勤俭节约,不盲目攀比。

(3)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并能在同学中劳动方面起到模范作用,树立榜样。

7.环保标兵

(1)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五无校园”创建活动。有集体和社会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2)具有较强的节约与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节水、节能、节粮等节约环保习惯,并获得同学、教师的认可。

(3)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节能环保活动,表现突出。并能在同学中卫生方面起到模范作用,树立榜样。

8.好孩子

(1)孝敬父母,尊敬老师,乐于助人,懂得感恩与分享。

(2)勤俭节约,不挑吃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3)讲文明、懂礼貌,爱护公物,爱护环境。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1.本次评选活动由学校根据分配名额先自行组织评选,报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审核、认定。

2.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迭部县第六届中小学田径(民族)运动会开幕式上授予奖牌、荣誉证书。

四、评选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办法,组织评选。

2.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各校在评选各类先进时,要紧扣评选标准,既要表彰一贯先进的学生,也要注重个别通过努力由后进转为先进或进步突出的学生,使评选活动真正达到教育学生、激励学生的作用。

3.严格履行评选程序。评选先进的过程就是学生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各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教师、校领导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决不能由教师、校领导指定,更不能将其作为一种照顾教职工子女的福利行为。

4.评选材料上报时间。“先进班集体”“优秀班干部”“德育标兵”“学习标兵”“美育标兵”“劳动标兵”“环保标兵”“节俭标兵”“好孩子”评选名单和登记表,根据名额分配和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于5月18日前报县教科局教育股,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人:郎晓林 

联系电话:09415621280

附件:

1.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园)“先进班集体”“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德育标兵”“学习标兵”“美育标兵”“劳动标兵”“卫生标兵”“好孩子”名额分配表。

2.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园)“先进班集体”、“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德育标兵”“学习标兵”“美育标兵”“劳动标兵”“卫生标兵”“好孩子”登记表。

3.2022-2023学年度中小学(园)“先进班集体”“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德育标兵”“学习标兵”“美育标兵”“劳动标兵”“卫生标兵”“好孩子”评选名单回执单。


迭部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0日

  
附件【附件1:评选优秀班集体、班干部等活动名额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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