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迭部县农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09-24 10:32:19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研究制定迭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措施建设。

2、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制定全县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制定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服务规范;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作业等各项服务性工作。

4、根据国家农机化事业政策,研究提出我县农机化产业政策建设,引导农牧业机械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5、制定我县农业机械化科技、培训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术开发。

6、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宣传教育、产品质量检验、鉴定、认证管理。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迭部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由迭部县人民政府于1974年批准成立,核定编制13人,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1名(副科级),在职职工17人,退休职工13人、遗属1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34.80万元,支出总计334.9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7.70万元,减少5.02%,主要原因专项资金减少;支出减少17.73万元,减少5.03%,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34.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4.80万元,占100%。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3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40万元,占69.68%; 项目支出101.54万元,占30.32%。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0万元,减少5.02%,主要原因专项资金减少;较年预算数增加75.9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专项下达。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4.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减少17.73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专项下达。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268.82万元,占80.2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13万元,占19.7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专项下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4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35万元, 较上年增加5.5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专项下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等。公用经费3.05万元,较上年减少6.75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压缩。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较上年数减少1.29万元,减少68.34%,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37万元,比上年减少1.43万元,减少79.36%,主要原因压缩开支。公务接待费0.23用于接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费用支出较上年数增加0.14万元,增长154.95%,主要原因支出加大。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3批次,30人,人均0.76元,公务用车1辆,车均维护费0.37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9万元;水费0.02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差旅费0.71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农机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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