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09-24 10:23:48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基本职责:

(一)拟定全县民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性社团的登记和管理;监督社团活动,查

处社团组织

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县级单位所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负责全县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和烈士褒扬工作;主管全县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参试军人、参战军人、复员病退军人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主管国家行政机关、政法机关、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财政开支的在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及支前民兵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指导国家优抚法规政策的落实和地方优抚制度的完善;指导全县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建设,负责双拥领导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县复退军人安置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开发工作。

(六)组织、协调全县的抗灾救灾工作;核查、发布灾情,管理、分配全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七)建立、健全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全县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全县社会救济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委会建设,推动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全县城市社区服务和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调解或处理本行政区域以内乡镇一级以上(含乡镇一级)的边界争议。

(十)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区内的地名标志、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十二)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监督实施各类福利设施标准;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监督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福利彩票(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三)指导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婚姻服务机构,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四)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十五)指导全县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十六)指导全县收容遣送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八)指导全县基层民政组织建设,负责民政系统干部培训、教育、表彰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现有48人,其中在职人员39人:正科12人;副科6人;科员18人;初级工3人;退休9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942.96万元,收入减少1535.61万元,减少占23.7%;主要原因是低保清理清查,社会救助资金收入减少。支出总计5209.9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支出减少914.14万元,减少占14.93%。主要原因是低保清理清查,社会救助资金支出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94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2.96元,上年度结转962.71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209.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68万元,占7.51%; 项目支出4766.22万元,占80.71%。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95.77万元,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及福利彩票公益金等各项资金待下年度分解。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94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5.61万元,减少23.7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乡低保清理较多,年初预算数5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30.96万元,增加占865.4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列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生活补助,而年未决算数中列入。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09.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4.14万元,减少14.93%。主要原因本年度城乡低保清理较多,年初预算数1474.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35.19万元,增长253.2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未列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生活补助,而年未决算数中列入。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67.7万元,占87.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19万元,占2.79%;其他支出(政府性基金)497.01万元,占9.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8.26万元, 较上年增加17.3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等。公用经费25.42万元,较上年减少50.20万元,压缩各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暖、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差旅费、手续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9万元,主要原因是低保清理清查、督查次数增加、导致公务用车次数及接待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清理清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7万元,主要原因是低保清理清查、督查次数增加、导致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1.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用于接待省市民政、到我单位指导城乡低保、五保及社会救助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低保清理清查、督查次数增加、导致公务接待次数较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80人, 2017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65元,车均维护费0.79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暖、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差旅费、手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50.20万元,减少66.38%,压缩各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档案柜、打印机、家具、敬老院维修、办公楼亮化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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