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部县发展和改革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2019-10-30 10:04:48 编辑:迭部县办公室 点击数: |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是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和综合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审定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四)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和收费政策及管理目录,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和调整县管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价格与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和价格垄断行为;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格监测、涉案财务价格鉴定和价格认证;承担全县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核;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职责,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安排县级预算内建设资金,研究确定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全县政府投资项目(除工业和通信项目外),即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预算内、县级预算内和预算外、国家批准设立的基金(债券)等建设资金以及政府承担偿还或担保责任的国外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竣工验收工作;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指导全县工程咨询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负责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业和农牧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拟定现代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定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七)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职责;组织拟定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等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协调实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统筹规划、指导全县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八)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畜产、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搞好粮食宏观调控,制定县级粮食储备计划。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一)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金融政策的制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提出全县利用外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会同的关方面组织实施。 (十四)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产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十五)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改造和产业升级,推动创意产业发展;负责制定工业集聚区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规划,推进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 (十六)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协调平衡,解决工业运行中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负责盐业行政和医药等物资储备管理。 (十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 (十八)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对口部门,省、州、县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九)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信息产业等领域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负责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并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州、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重大专项;负责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 (二十)负责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工业、通信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清洁生产;负责全县新型建筑材料改革工作。 (二十一)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企业融资、上市工作。 (二十二)实施农药准入管理,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 (二十三)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二十四)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二十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保障重要通信。 (二十六)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工程咨询、指导和组织审查工作;负责指导和联系行业协会的工作。 (二十七)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商务领域有关制度、标准和方展规划;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负责推进我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十八)拟定全县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农牧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牧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并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酒类等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做好成品流通市场监管。 (二十九)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畜产品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县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三十)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对县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进行管理,负责牵头我县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并实施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或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民间组织对我县的无偿援助项目及赠款工作。 (三十一)牵头邀请和接待国外及港澳台经贸代表团来访;组织工商界人士出国洽谈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县内企业在国(境)外举办经贸展览会、洽谈会;办理国际经济贸易中的法律事务;协助办理签发甘肃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认证涉外商业单据;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 (三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粮食流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负责全县粮油供需平衡和粮油市场稳定;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政管理、指导协调工作;分解落实州上下达迭部县商品粮购销指导性计划,组织协调县内外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对全县粮食市场供需、价格的检测和分析,适时发布粮食供求、价格、质量等信息;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资质认定。 (三十三)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管理责任,指导协调全县各类政策性粮油供应、应急保障供应及最低收购价粮食购销;指导监督储备粮油的收储、轮换和投放;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粮食市场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指导全县粮油仓储管理,负责原粮质量与卫生,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和颁发县内粮油质量标准。 (三十四)制定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粮食产业化经营;制定全县粮食仓储设施和加工业布局规划,粮食流通体系和参与粮油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全县粮食行业教育培训,指导全行业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保粮技术;承担全县社会粮食流通及粮油加工等统计工作;指导全县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三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是机构设置 迭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物价局、县能源局、县商务局、县粮食局)设16个内设机构,均为股级建制。共有十六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国民经济综合股、地区经济股、固定资产投资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社会发展股、物价综合股、技术创新股、安全生产与科技工业股、原材料与装备产业股、消费品产业与交通物流股、融资服务与担保体系建设股、信息产业股、政策法规与培训股、商务综合股、粮食综合股。在职人员40人,退休人员6人,总编制为27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12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0420.04万元,支出总计55447.8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3706.94万元,增长88%,支出增加31946.58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0420.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20.04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544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7万元,占1%; 项目支出55079.17万元,占99%。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13.61万元,较上年减少5027.83万元,主要原因是资金按项目进度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042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06.94万元,增长90.17%。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10万元,增长9785%。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247.87万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746.58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737.83万元,增长10732%。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1.87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99.68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公共安全支出322万元,占0.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教育支出56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509万元,占6.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09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4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节能环保支出3787.94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87.94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城乡社区支出9718.92万元,占1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18.82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农林水支出14329.19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29.19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交通运输支出4452.5万元,占8.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52.5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717万元,占12.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17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住房保障支出8857.5万元,占15.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57.5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其他支出187万元,占0.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8.2万元,较上年减少101.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0.5万元,较上年增加4.05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66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3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及花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及花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0.56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665万元,主要原因是检查次数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35万元,主要原因是相比检查人员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7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7批次,79人。2018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维护费1.2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4.05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人员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开展一般公共事务。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
【关闭窗口】 |